六、薪酬调整
(一)企业薪酬的整体调整
1、企业薪酬水平的向上调整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企业酌情向上调整薪酬,即全体员工普遍增资(当并列出现两种以上情况时,原则上以增幅较高的一种情况为依据):
A、当地生活物价较大增长;
B、企业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C、行业薪酬水平普遍上升;
D、国家出台薪酬上调政策。
2、企业薪酬水平的向下调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董事会或职代会讨论决定,企业对全体人员酌情向下调整薪酬(当并列出现两种以上情形时,原则上以需调整幅度较大的一种为依据):
A、企业出现严重的经营困难;
B、企业年度整体经营目标完成率在80%以内;
C、企业主导经营业务被迫进行战略性转移,需大量投资新业务;
D、董事会或职代会决定、经多数员工认可的其它情形。
企业向下调薪时适逢员工升级,应对员工按正常情况升级,然后在新的工资标准基础上,再按相应比例对全体员工降薪,以力求降薪的公平性,保证特殊时期的员工忠诚度和凝聚力。
(二)员工个人的薪酬调整
1、升级与晋等
A、升级的条件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员工所在部门(或车间)领导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考核通过,总经理批准,可以晋升一到两级工资:
(1)年度综合考核处于前10%之列的;
(2)技能水平有明显提高的;
(3)被评定为最佳员工的;
(4)在行业竞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的;
(5)总经理认定的其它可晋级的情形。
B、晋等的条件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总经理认可,董事会或职代会批准的,可以晋升一等工资:
(1)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的;
(2)获省级以上技术称号、发明成果的;
(3)连续三年被评定为最佳员工的;
(4)在行业竞赛中获得一等以上奖励的;
(5)董事会或职代会认定的其它可晋等的情形。
C、跨等增资的条件
为企业生产经营作出巨大贡献,由总经理提出申请,经董事会或职代会批准。
2、降级与降等
A、降级的条件
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认定,总经理决定,在考核期内下降一到两级工资:
(1)员工工作出现明显失误、给部门(车间)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
(2)年度综合考核为基本称职的;
(3)年度技能考核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的;
(4)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
(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认定的其它情形。
B、降等的条件
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总经理认定,董事会或职代会决定,在考核期内下降一等工资:
(1)出现严重失误、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的;
(2)年度综合考核为不合格,但继续留用的;
(3)在年度技能考核中,被认定为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
(4)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
(5)总经理认定的其它情形。
七、附则
1、其它薪酬
(1)员工的社会保险金部分,依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2)在法定假日工作且无法调休的;在法定节日工作的按国家和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核发加班费。
(3)设立总经理奖励基金,由总经理签署,发放给有特殊贡献的人员、经营业绩快速进步的单位和人员。
2、企业薪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薪酬管理办法制定不同岗位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