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切基本正常后,我交钱650元、并换来一张“佳能保修代据凭证”,上面另外敲了一个“维修相机保修三个月入水,人为损坏,不予保修”字样的图章。我这才忆起2004年4月我来维修的时候,他们只是在我的保修卡上填写内容,并没有告诉我三个月的保修期,也没有给我任何其他凭证(维修工单和代据凭证)。笔者在回去以后咨询到一个同样维修过相机的朋友,他是在佳能上海总部修的,那里的维修部是维修记录联网,维修工单给客户留存一份,有650元的发票(非代据凭证)。

他们签单、我付钱,心里还是在担心这次是不是真的能搞定
同样的佳能维修部,不一样的处理方法!这只能由佳能公司自己来解释了!并且他们在我第一次维修时候,在“佳能数码照相机产品记录”卡的修理记录上只有填内容,没有签字,这是我的维权意识薄弱还是他们的工作不负责呢? 都有吧,唉!

希望别再来这儿了
以上是笔者的维修经历,观者各求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