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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热搜了!5月1日起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

来源: 编辑:vbeiyou 时间:2020-04-30 03:16 人阅读
非常在线2020年4月30日消息  “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二。在微博、微信、支付宝等软件占据现代人生活的现在,人们的一言一行越来越被记录,一旦发生纠纷,电子数据让事实变得有据可查。 上热搜了!5月1日起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决定进一步细化并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决定明确,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该决定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上热搜了!5月1日起手机聊天记录可作为法律证据(图2) 修改决定规定,人民法院对于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应当结合电子数据的生成、存储、传输所依赖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是否完整、可靠等7类因素综合判断。 修改决定同时明确规定,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之前就已经有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例子,据相关媒体报道,福建证监局在处理一起微信信息泄密案中,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了证据。报道称,2018年5月31日,当事人刘长江通过其本人微信向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某锋发送1条消息,但随后撤回(微信聊天记录上留存了该条消息的撤回记录)。刘长江问周某锋“可对”,周某锋回复“别在微信发”“是”,并发送了1段语音给刘长江,该段语音的内容为“别的人不要多说啊,不要多说这个关于并购的信息,不要多说,这都是内幕信息”。刘长江回复“明白”。之后,刘长江在当天以每股4.05元委托买入“冠福股份”股票100万股。 福建监管局官网披露的消息显示,依法对刘长江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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