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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投放,哈啰出行被处以5万元罚款

来源: 编辑:vbeiyou 时间:2019-05-17 03:12 人阅读
据“交通北京”官方微博消息,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鉴于哈啰出行因违规投放车辆事实清楚,且被相关部门约谈后拒不改正等严重情节,被处以5万元人民币罚款,并在城六区限制投放运营车辆,同时自接到处罚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收回在本市的全部违规投放车辆。 据悉,这是北京市首次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因违规投放,哈啰出行被处以5万元罚款(图1) 消息称,2017年12月,哈啰出行与永安行单车合并,原永安行单车的业务由哈啰出行全权负责。鉴于2017年9月北京市暂停共享自行车企业新增投放车辆后,永安行单车报备的在京运营车辆数量为1.9万辆。按照北京市“限制增量,减量调控”的原则要求,并经市区两级联席工作会议研究,哈啰出行置换永安行单车以1.9万辆为上限,先行在郊区进行投放试点运营,具体由企业商试点区主管部门并签订承诺书后组织实施。 2019年1月起,针对哈啰出行多次多点违规投放车辆问题,市交通委会同相关部门多次约谈该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收回违投车辆,但哈啰出行没有改正,反而继续新增投放车辆。数据显示,截止4月8日,哈啰出行在本市投放车辆数量增至5万余辆,且车辆已扩散至城六区、通州区、房山区、大兴区、昌平区。除昌平区、大兴区外,其他各区均未与哈啰出行签订投放车辆协议。 值得一提的是,滴滴出行于近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中关村软件园、西二旗地铁周边等区域投放了新的青桔单车共计3000余辆。此举引发监管部门注意,北京市交通部门约谈滴滴出行,责令其回收。 因违规投放,哈啰出行被处以5万元罚款(图2) 北京市交通部门指出滴滴出行未按照要求报备的情况下强行投放车辆,违反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秩序。责令滴滴出行于5月16日下午进行车辆回收,5月17日12时前完成全部违规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 同时,由市交通执法总队依法开展执法调查,并按程序对滴滴出行违规投放青桔单车一事实施处罚。5月17日12时前,滴滴出行如未完成车辆回收清理工作,由海淀区相关部门实施代清理。 据了解,自5月13日起,北京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针对乱停乱放、违规投放、破损废弃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违规投放的租赁电动自行车,予以清理或回收,并对相关责任企业依法查处,持续形成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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